學務主任執掌:
1.擬定學務處各項章則及工作計畫執行考核及改進事項。
2.主持全校學務事宜及出席各項會議。
3.學生生活教育之計畫擬定及實施。
4.學校安全教育之策劃與執行。
5.處理學生偶發事件。
6.協助處理師生、親師衝突事件。
7.辦理防範青少年犯罪事宜。
8.辦理校內有關學務工作之各項研習。
9.擬定運動會實施計劃及辦理運動會相關事宜。
10.辦理校外教學參觀各項事宜。
11.擬定及辦理畢業典禮相關事宜。
12.輔導本處各組應辦之業務。
13.協辦本處各項學生對外比賽事宜。
14.辦理上及臨時交辦事項及工作。
訓育組執掌:
1. 協助擬定學生生活公約及生活規則。
2. 調查及輔導學生校外生活。
3. 輔導學生實踐生活須知與國民禮儀規範。
4. 辦理學生交通安全教育及司儀、旗手訓練。
5. 分配教師導護工作。
6. 協助擬定學生獎懲辦法。
7. 訓練及考核學生禮儀習慣。
8. 辦理學生假期育樂活動。
9.協助處理學生偶發事件。
10.檢查學生服裝儀容。
11.處理學生拾遺物品。
12.其他有關生活輔導及上級交辦事項。
13.辦理反毒教育及交安宣導教育。
1. 擬定體育發展實施計劃。
2. 辦理運動會及各項體育表演競賽活動。
3. 擬定各種體育競賽辦法。
4. 帶隊參加縣內各項體育競賽活動。
5. 各項體育設備之規劃及管理。
6. 協助組訓學生田徑隊或其他球隊。
7. 體育器材的保管及安全檢查。
8. 辦理師生體適能測驗。
9. 擬定衛生保健各項工作計畫或辦法。
10.巡視及督導校園環境
11.編排分配班級打掃環境區域。
12.協助學生突發事件之緊急救護。
13.協助辦理垃圾分類與減量、資源回收等環保工作及教育。
14.參加各項有關體育衛生教育之活動。
15.其他上級交辦有關體育衛教事宜。
16.辦理SH150相關計畫執行。